第1章 意识与物质的关系 1.1 再现的时空演变结构 1.2 以有涯随无涯 1.3 认知坎陷的生命周期 1.4 意识的价值属性 1.5 意识难题 第2章 自我意识的诞生 2.1 触觉大脑假说 2.2 生命、意识与智能的连续谱 2.3 原意识 2.4 认知膜 第3章 心智的非定域性及其起源 3.1 研究心智问题的支点 3.2 非定域性与可迁移性 3.3 心智的模型 3.4 从物理系统中涌现出的心智 3.5 太古宙孔隙生命世假说 第4章 智能的定义与度量 4.1 意识与智能的关系 4.2 智能的定义 4.3 智能度量模型 4.4 简单的智能模拟 4.5 智慧与愚蠢 第5章 因果链重构 5.1 附着与隧通 5.2 意识的统摄作用 5.3 人造物作为意识的凝聚 5.4 推理尖隙跨越 5.5 与其他意识模型的比较 第6章 情感与优化 6.1 系统1、系统2与脱域 6.2 情感的产生 6.3 同理心从何而来 6.4 情感的工程实现与机器的情感 第7章 通用人工智能 7.1 行为主义、联接主义和符号主义的贯通 7.2 奖赏就能通往通用人工智能吗 7.3 注意力就能通往通用人工智能吗 7.4 大语言模型的能力边界 7.5 通向通用人工智能的四条路径 第8章 类人驾驶与人形机器人 8.1 自动驾驶发展现状 8.2 完全自动驾驶难以企及 8.3 基于理解的类人驾驶 8.4 以“我”为主的、基于同理心的决策机制 8.5 人形机器人的坎陷化感知能力 第9章 未来可期 9.1 人造物的智能 9.2 物理因果简化为心理因果 9.3 深度学习的成功
9.4 实现通用人工智能的新路径 9.5 德福一致的可能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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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命作为物理系统时,需遵循严格的因果定律,即可以追溯生命在物理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然而,我们知道任意一个事件的物理归因都将对应着一段极端复杂且冗长的因果链条。以飞机的制造为例,飞机的制造过程在物理层面上的起源追溯异常复杂,它涉及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材料的生产与加工、原料的提炼、矿产的开采以及分子和原子的相互作用等。即使以全能视角进行剖析,某一架飞机的物理归因仍然含糊不清,更不用讲飞机作为一个品类,它的物理归因该有多么复杂。但是假如我们从意识的角度来看,飞机的制造过程就简洁清晰得多。这一过程可能始于人们对于飞鸟等会飞的生物的观察,以及人类模仿它们使自己能以某种形式飞翔的意图。这两者的结合可看作是人们创造飞机的第一“意识原因”。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尝试,人们*终将模糊的意图转化为科学的实践:飞机的概念以及制作蓝图被成功地构想出来,真正的飞机*终被创造出来。 在生命主体建构的意识系统中,生命主体在物理世界中的自由得以彰显,因而生命主体能够更好地运用这些自由。意识世界超越了现实的物理时空,其实质性的改变在于我们能够通过意识片段或认知坎陷 认知坎陷,英文为cognitive attractor,其中attractor对应了非线性动力学中的吸引子。认知坎陷是指对于认知主体具有一致性,在认知主体之间可用来交流、可能达成共识的一个结构体。(cognitive attractor)在思维认知上获得一定程度的自由,摆脱已知的复杂的物理关系,从而进行创作、创新与创造。这使得我们的意识世界变得更加丰富,自由度也随之提高。倘若我们始终深陷于物理世界的复杂关系中,那么这些自由将难以显现,生命主体的自由度也无法提高。因此,意识在宇宙进程中的主动参与,也是不可忽略的。意识主体的体验虽简洁,但背后仍需要相应的物理细节作为支撑。以驾驶为例,当我们需要转向时,我们仅需将方向盘转向所需方向。然而,实际上,方向盘的力量如何通过一系列过程传递到轮胎并完成转向,这一物理过程相对复杂。作为司机,我们无须关注这些物理细节。一个简单的意识过程背后需要有相应的物理机制支撑,尽管我们并未意识到或完全忽略了这些物理机制,但它们是必不可少的。 意识世界与物理世界可视为某种状态下的平行关系,但意识具有简化作用。我们将此总结为因果链重构理论(causation reengineering theory),即在意识世界中,因果关系链条被大幅简化。这种简化过程亦可称之为“隧通”。以计算机上的“复制”“粘贴”操作为例,这个过程在意识主体看来非常简单,仅需找到源文件、复制、找到目的地、粘贴,经过几次鼠标点击即可完成。然而,背后是一系列复杂程序在支撑这些功能。从计算机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涉及许多指令、代码以及对计算和存储资源的调用等一系列细节,与意识主体的逻辑过程截然不同。得益于意识的简化作用,因果链条变得更清晰。这相当于提供了因果关系之间的捷径(shortcut),从而使所需计算变得相对简单得多,节省了大量计算资源。这也可视为智能的本质。 (二) 人造物是人类主观意识的对象化和物化,是设计制造它的一群人的意识凝聚,也是人类意识反作用于物理世界的媒介。人造物可能超越人类的智力水平,AlphaZero和ChatGPT就是实例。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对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进行分级监管和治理,主要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将AI作为工具;第二级是将AI作为人类主体的分身;第三级是将元宇宙作为超级智能的实现场所。 AI作为普通工业产品或工具时,虽然我们需要考虑AI生产者的责任、AI消费者的责任和AI的固有风险,但这些责任和风险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转移给专业机构。例如,全自动驾驶汽车是运输工具,其事故的相关责任可以“打包”给保险公司。 AI作为某个人类主体的分身时,其主体需要承担替代责任。合法的AI分身需要通过一定的测试和对价以获取“准法人”身份。对于作恶或犯错的AI分身,可以通过剥夺其“准法人”身份作为终极惩罚。 宇宙(universe)对应于物理世界,元宇宙(Metaverse)则是人类基于物理意识世界的延伸或者是其在数字空间中的外化和对象化。元宇宙可以作为人类进入AI世界的入口,我们个人的分身可以作为元宇宙中的节点,能够与其他计算节点、存储节点和感知节点共生共荣并共同进化。元宇宙将是在近地空间中进化出来的“超级大脑”,是人类世界的超级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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